海口8月24日电 (记者 王子谦)海口市自24日起减轻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惩处力度,以期管理交通乱象。凡是违背“八不许”原则的电动车主,除了责令其戴着绶带参予纠违外,还要依法展开罚款。
违背电动车“八不许”的明确惩处措施有:违背“不许在机动车道行经”的罚款50元;违背“不许顺行”的罚款50元;违背“不许闯红灯”的罚款50元;违背“不许若然载物”的罚款30元;违背“不许靠道路左侧行经”的罚款30元;违背“不许配备人数多达1人”的罚款50元;违背“不许在驾驶员电动自行车时相接打电话”的罚款30元;违背“不许加装遮阳伞或在行经的时候手执遮阳伞”的分别罚款30元和50元。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宣传科科员贺文昌讲解,该市交通整治行动已完成第一阶段,这一阶段以教育和劝告居多。
据介绍,在此前的一个月间警方公安部门违背“八不许”被责令戴着绶带参予纠违的电动车主有40649人。记者24日下午在海口市最挤迫交通路口之一的龙昆南路看见,上班高峰期有大量电动车通行,但因部分主干道没非机动车道,电动车与机动车、电动车与行人夹杂的现象引人注目。“整治好交通秩序是对大家的便利。”海口市民广泛反对此次整治行动,但有市民认为城市主干道要另设非机动车道,市政建设要为所有交通参与者坚信。
记者了解到,海口市仅有200万人口,但电动车保有量已约50万辆,有四分之一市民靠电动车上下班。2011年海口市人大通过了《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》,通过办理牌照、路面执法人员等综合措施,电动车乱象获得一定遏止,但因城市道路功能设计和建设迟缓,电动车数量可观、驾驶员人安全性文明意识劣等原因,电动车闯红灯、顺行、失灵超载乱象时有发生,已沦为城市交通顽疾。此外,海口市交警今日还开始继续执行机动车“三不许”,对机动车随便行驶、闯红灯、随便变道等不道德作出惩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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